2007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手续于9月8日—9月14日办理,凡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须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按时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北京教育考试院办理16个专业的申请手续:
1、各专业的时间安排:
9月12日金融学专业、金融管理专业、建筑工程专业、机电一体化专业;
9月13日国际贸易专业、初等教育专业、广告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
9月14日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会计专业、财税专业、经济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档案学专业、新闻学专业、商务管理专业;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办理地点:
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业务大厅(北京市海淀区志新桥向北200米路西)。
3、提交材料:
携带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按“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手续的说明”带齐应交材料。
4、费用:
学位评审费10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