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刚才谈到了法硕考试容易的一面,但是如果要大家说法硕考试难,你觉得难在哪个地方?
(理解) 对,法硕的复习难在基本概念、基本框架的理解,很多人看到教材那么厚,头都大了。很多基本概念,比如民法上的“标的”,很多人一看根本就不知是什么意思,这些概念还有很多,诸如“善意取得”、“故意”、“过失”等等。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同学来说,这些概念你第一眼看到肯定犯懵,就像我现在去看经济学的著作一样,里面的很多概念也是全然不知。很多同学这个时候一片茫然了,因此我觉得大家还是应该上上培训班,并不是因为我现在是三校名师的培训老师所以在这里推销,而是培训班能系统地交给你相关的法学知识。说到培训班,我建议大家不要一来就上什么提高班;而是应当上上基础班,之后才上提高班。这就好比我要去考英语雅思,但是我的基础并不好,却一来就上提高班,听都听不懂,肯定是起不到作用的。提高班一般都是讲应试技巧的,而应试的技巧首先是建立在掌握了一定知识的基础上的,如果基础都不好,技巧怎么用的上?而基础班,老师都是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的优秀老师,举个例子,我是讲法理学的,讲概念我会讲透这个概念的出处、意义,讲整个的知识框架,我就会告诉大家各章节的内在联系,这样大家就能够迎刃而解了。如果你自己糊里糊涂的去看,肯定是看不懂的。 我给大家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比如法律的概念、法律条文、规范性文件、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法律,这些概念是什么区别和联系。大家要自己看很难看懂,我在这里给大家简单地讲一下,对大家看书就有帮助了:法律是一个最大的概念,法律是由什么组成的,就是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法律的内容;那法律规范又是什么,它分为两大类,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那法律规范这个内容又是靠什么来表现的呢,那就是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是一个国家法律和法律规范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一个国家的法律规范不一定都通过法律条文来表现,比如经常提到的习惯法,还有英美国家的判例法,这些都不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现的,因此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这些概念都是从形式上来描述法律规范的,而不是内容上的描述。再说法律条文,法律条文又组成了规范性文件,比如宪法典,就是由法律条文组成的一个规范性文件;而法律条文规定了什么,要么就是法律规则,要么就是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再向上,就是法律部门,法律部门又组成了法律体系。当然我这里是从静态的角度来阐述法的概念。 我们还可以从动态的角度来阐释,那就是立法、执法、司法、法律解释、法律监督这些方面。从动态的角度,法律要运行,首先就需要立法,立法之后是行政机关要执法,司法机关要司法,公民要守法,此外还要法律监督,然后再到法的实现。那在执法司法的过程中,有需要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一个法官要讲法律条文运用到具体案件中,就必须要用到法律解释,必需要进行推理。 我们刚刚从静态和动态的角度来认识了什么是法。大家应当知道,我们认识一个事物,不仅可以从正面的角度来认识一个事物是什么,也可以从反面的角度来认识一个事物不是什么,知道了一个事物不是什么,就能更好地理解它是什么。教材的最后一章,讲法和其它社会事物的关系,其实就是在讲法不是什么,在讲法不是经济、不是宗教,法就是法。 大家看法理学这么厚一本书,其实就是在讲一个问题——法是什么?首先从正面讲,正面又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来讲;然后是从反面讲法不是什么。这样看起来就很简单,法理学就是在讲法是什么。 当然除了这些章节,法理学的导论部分,是在讲什么是法学这个总概念,因为法理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要想知道法理学,必须先知道法学是什么;法学又和语言学、经济学、政治学联系在一起了,那法学是什么,法学就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社会科学,那法学是由什么构成的,法理学是其中一个分支,它是以一般的法为研究对象的,而不是讲民法、刑法这些具体法律的。 当然法理学整个框架还有很多内容,我们为大家一一讲解每个概念的出处和联系之后,大家就能迎刃而解了,但是如果你没有听过这门课,或者你听了你们学校法学院老师的课,但是他并没有清晰地讲明法理学的框架,包括法官也好,律师也好你问他们行政法和行政法规的区别,他们不一定能讲得很清楚,因为他们不知道法理学的框架。 民法、刑法也一样,民法里面掌握的基本框架是什么,是法律关系的框架,这个框架把民法的所有概念都穿起来了;刑法的基本框架是犯罪构成理论,掌握了这个框架,掌握了这个主线,你就能把零散的知识给串起来了。这就需要我们来帮助大家了,因为大家要在几个月之内凭借自己来把专业课串起来这是很难办到的事情,我们可以帮助大家把零散的知识串起来,这样大家背起来也就更容易了。还有,大家如果认真听了老师的讲解,很多知识都不用死背了,大家掌握了知识框架,怎么考都难不到。 比如法律条文和法律规范的关系是什么?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同一个内容可以表现为不同的形式,同一个形式可以表现不同的内容,掌握了这个原理,怎么出题大家都不怕。 如果有这么一道题,问法律条文和法律规范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A.一个法律条文就是一个法律规范 B.同一个法律条文可以表现不同法律规范的内容 C.同一个法律规范可以由不同的法律条文来表现 这道题,大家掌握了上述的原理,明白了法律条文何法律规范之间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就能很好的解决了。 考法律硕士的人是人人平等的,因为大家都没有学过专业法学,大家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而复习看书难就难在概念上,所以我奉劝大家有机会去听听课。当然有同学说可以去大学听法律专业的课,但是大学里的课时间太长了,我们三校的辅导是针对考试来讲的,内容更浓缩,更能结合考试。比如我给本科生讲课,法理学要讲72个小时,我会很深入地讲,这种课大家要去听的话,太耽误时间,而且如果落下了几节课,可能就跟不上了。 可见,法学难就难在入门上,那什么不难,考试实质上不难。我分析了从2000年到现在的试卷,我觉得整个内容还是很简单的,当然从06年开始,法理学慢慢变难了,不仅考死的知识点,而且还要考运用,比如考小案例,我举个真题作为例子:甲乙的父亲在一次车祸中丧生,甲乙依法继承其财产,引起了遗产继承这一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什么?这道题的考点是“法律事实”,平时可能只考法律事实的概念、分类等等,但现在要考案例了,这是法硕考试的司法考试化,这是法硕考试的第一个变化;这意味着大家不仅要背概念,更要理解概念,这样的话大家就需要上辅导班了。 另外一个变化,从03年开始,知识点的分布加大了,因为选择题增多,06年考试单选45个,多选18道题,分值就扩大了。当然虽然难度加大了,但是还是有很多死题,这些题只要背下来就会做,没什么技巧,比如简答题,简答题是死题,是送分的。而还有论述题,只要复习得较好得同学,这也是送分的题。为什么这么说,这些年的特点是所有的论述题都是法理学的。我一直从事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判卷工作,论述题没有人能和标准答案答得一模一样,所以我们在判卷时,只要答得差不多都会给分的。论述题只要知道从何下笔,大家的分数都会差不多的。 而在法学研究生考试不会考这些死题,相比之下法硕的考题还是相对简单的;对于这些死题,大家就需要掌握哪些是考点哪些不是考点,当然这个不是你们考生的事,而是我们辅导老师的任务,哪些是考点哪些不是考点,哪些地方容易出题哪些地方不容易出题,这都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从这个角度而言,大家去听听辅导课也是有必要的。 我们刚刚从考试的变化来看,难度的确在增加,2000年法理是没有选择题的,只有名词解释、判断、论述,到2002年才有选择题,占到22分,也不多;从2003年之后,选择逐渐增加,当然选择题也有个好处就是大家不用掌握得特别死,只要理解大致掌握就行了。看来总体的趋势就是难度增大,死背的越来越少(当然简答题还是需要死背的)。 此外还有一点不得不提到,就是做题。应对考试最好的办法就是做题,当然做题并不等于题海战术,即便你要采用题海战术,也要用好的题海战术,要将题目背后的知识点吃透了,而不是把死题背下来,因为这是没有用的。一个知识点可以出成单选、多选、简答、论述,只有掌握了知识点,才谈得上做做题的战术。 至于做什么题,首选当然是真题。不过大家应当注意的是,虽然法硕的指导教材每年都在变,今年更是要大变。今年曾宪义不当委员会主任了,换成了吉林大学的张文显,很多教材的主编也变了。但是无论怎么变,专业课整体的框架都不会变,对于部门法而言,除非那年相关的法律发生了重大变化,法律条文有了变化,一般来说也不会有很大变化。毕竟部门法考试是以中国现行的法律为基础的,如果法律变了,教材才会变,相对而言,法理学每年倒是有不小的变化,因为中国法理学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至于法制史,就更不会变了,因为历史是不会变的 总之,即便是今年教材会有变化,那这个变化也不会太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