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结束了,但是,对于司法考试应当考什么,仍然是法律界和考生关心的问题。国家司法考试的主要目的在于考核这些准法律职业者是否具备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或者高级公务员所要求的综合知识水准、综合能力。但是,从我们现在的考试试题结构来看,很难体现这样的目的。
我国司法考试是典型的“应试”型考试,以近三年司法考试为例,考试方式是书面、闭卷、一次考试,采用的题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类,卷面600分由单选题150题(每题1分,共150分)、多项和不定项选择题150题(每题2分,共300分)、主观题目(简析题、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150分。客观题占总分的75%,主观题,占总分的25%。而在这个25%的试题中,还是要靠死记硬背解决问题,因为采用的是闭卷考试,其考试成功与否主要还是看记忆的能力。所以,尽管2003年起,司法试题加大了客观题主观化的试题比例,加强了对应试人员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的测试。但是,总的来说统一司法考试还是客观题占绝对优势的应试型的考试。
那么,在有上百年法律考试历史的西方国家,法律考试要考什么呢?可以选择分属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美国和德国为例来加以说明。
美国的法律考试(lawexam)也称为律师考试(barexam)是从事律师和检察官职业的前提,而从事过一定年限的律师和检察官职业,又是从事法官职业的前提。只有从美国律师协会认可的185个法学院取得法学学位(而取得法学学位必须的前提是从其他学科本科毕业)的人才有资格参加考试,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考试,由各州分别组织考试,考试结果只在本州内有效,但各州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审查认可其他州的律师资格。从科罗拉多州的情况来看,这个考试(CBE,TheColoradoBarExamination)由三部分组成,一为各州统一的考试内容MBE(TheMultistageBarExam),一为科州组织的法律写作考试CEE(theColoradoEssayExam),一为各州统一的法律实务考试MPT(MultistagePerformanceTest),法律实务考试为口试。但是应当指出的是,尽管其中有些科目是各州统一的,但是,确定合格人数的权力仍属于各州,在各州合格的人,其资格只在各州内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