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题型将保持稳定,考试前三卷依然为客观题卷,题型为选择题;卷四为主观卷,题型包括论述题等。这是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说明中明确指出的。
在这份被业内誉为司法考试“国家文件”的“说明”中,不难看出司法考试稳中有变的传统。今年司法考试依然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参照教育部法学专业主干课程设置,考试包括法理学等14科,除最后一科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名称微调外,其它科与上年相同。不过,大纲要求考生掌握的各科内容在基本稳定基础上有所调整,尤其是公司法和证券法内容调整较大。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由4卷组成,其中前三卷均为客观选择题。每卷包括100题,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每卷分值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前三卷包括科目各不相同。试卷一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科目。试卷二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三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