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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动态:外企女副总怀孕遭无端辞退

中国校园文化网  www.ccca.org.cn  2008-3-18 10:53:09  公益时报     

 

  对此认定,张娟表示不满,“我工资是每月税后18000元,工作岗位是ECI电讯北京代表处副总裁。工作期间没有过错,不应待岗和享受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从无故被辞退至今一年的时间里,张娟既没有恢复工作岗位也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2007年12月10日,张娟一纸诉状起诉ECI电讯和北京外服公司。2008年2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

事情发生后,张娟心灰意冷,当即找到了与自己签订合同的当事方——北京外企人力资源公司,期望能对“ECI电讯”辞退怀孕员工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制止,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外服公司当时声称其只是人员中介,劳动者的权益由用工单位负责,与他们没有关系。”张娟愤愤地说。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公司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向中国大陆境外注册的企业驻北京的代表机构提供中国雇员的企业。

  ECI电讯北京代表处是中国大陆境外注册的以色列ECI电讯有限公司设在北京并领有登记证的代表机构。1995年11月29日,ECI北京代表处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公司就聘用中国员工事宜签订《聘用中国员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的规定,张娟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因此,两者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同时,其与ECI北京代表处属于派遣关系。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马国华律师认为,当员工与用工单位发生纠纷时,外服公司作为派遣单位有责任维护员工权益。根据《聘用中国员工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派遣单位未对此行为进行制止,从一定程度上该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记者了解到,截至到目前,北京外服公司至今与张娟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月13日,记者联系到负责“ECI张娟案件”的北京外服公司外企五部的张姓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时,对方声称“不知道具体情况,”并表示此纠纷已经交到相关部门处理。当记者提出进一步采访相关负责人要求时,对方以“不知道什么部门负责”为由当场拒绝回答。

  截至发稿前,记者没有得到北京外服公司任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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