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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就业当成进京跳板 大学生就业违约有4种情形

中国校园文化网  www.ccca.org.cn  2007-10-24 16:46:31  北京日报    

从10月18日开始,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的历时8个月共20余场毕业生双选会将陆续举行。2008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突破20万人。激烈的就业竞争,使一些学生在就业问题上容易急功近利。

2007年,北京高校毕业生为19.3万人,2008年,高校毕业生将突破20万人。在数目庞大的毕业生中,每年都有很大一批大学生、研究生选择在京就业。就业梦想与现实的碰撞,必然会给一些人带来职业选择的困惑,而违约这个手段,被许多刚就业的学生广泛使用。笔者结合北京市怀柔区法院审理高校毕业生违约的常见情形,总结以下几点:

1.将就业当成进京跳板 获得户口就违约占60%以上

因北京户口问题引发的违约辞职案件,在应届大学生、研究生就业中最为多发,占到学生违约案件的60%以上。

在京就读的外地大学生、研究生常常把获得北京户口作为就业的硬指标。一般情况下,这些毕业生问就业单位的第一句话就是:能不能解决北京户口。一旦能够有和这些单位签约的机会,往往就不考虑该岗位是否适合自己、薪水多少、岗位发展前景等等;而与之相对应的是,能够提供户口指标的往往是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般工资待遇并不很高。于是,一些在京就业的毕业生一旦取得户口,就违约辞职。

这种情况的违约,在北京郊区比较突出。一些毕业生利用郊区引进人才解决进京户口的优惠政策,先落户,然后再违约辞职。近期,怀柔法院审理的一起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违反劳动合同一案,恰恰反映了该问题。王、张、李三人均是2005年北京某矿业大学应届毕业生,当年和怀柔区某工程材料公司签订了为期6年的劳动合同,同时签订了保密协议,单位为三人办理了北京户口。合同签订后一年,2006年6月,三人就以不能适应单位岗位、不能处理好人际关系和“在单位工作心情不舒服”为由,单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相关证据显示,在擅自解除劳动合同期间,三人已经和位于市里的一家工程技术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该单位无奈,以违反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的有关条款为由诉至法院,诉求三人分别支付原告5万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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