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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0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要求

中国校园文化网  www.ccca.org.cn  2007-3-16 9:20:11      

2.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实施办法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10%~150%,MBA、艺术类专业复试比例可根据专业特点由相关院系根据招生规模和生源状况等自行确定。

复试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① 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

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内容组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条件许可的院系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②面试

由各院系按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面试。面试可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式。面试时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件,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③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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