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初试
考试时间:2008年1月19日——20日
考试类别: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推荐免试。
初试科目:
全国统考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农学门类两门业务课为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
教育学(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均为3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科目: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综合课。
“MBA联考”考试科目:外国语、综合能力两门。
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参加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单考的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教育学、历史学和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它学科专业(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单考)的两门业务课各为150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的综合能力科目满分为200分,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招生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统一安排的考点应考。
各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认真对照本单位招生的学科专业,核准外语类专业的第二外语语种选考科目和报考类别应选考的数学试卷及各类考生的应试科目,准确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初试地点: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报考点统一安排的考场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