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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08关于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中国校园文化网  www.ccca.org.cn  2007-10-23 17:54:58  新浪考试    

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省内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各市(州、地)招生办:

研究生招生工作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应主动适应新形势需要,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优化调整招生学科专业结构,全面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我省硕士研究生的招收规模和报考人数不断增长,工作量日益增大,为确保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公开,在招生考试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改进招生工作制度,加强法制建设,严格规范管理,提高招生质量,开创研究生招生的新局面。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1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我省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请省内各招生单位、各市(州、地)招生机构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

研究生招生是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省内各招生单位、各市(州、地)招生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程序,坚持依法招生,努力营造既公平、公正又利于选拔创新人才的招生工作环境。

省内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工作以及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切实组织好命题、评卷、体检和复试录取工作。有推荐免试生任务的院校要按规定程序做好推荐免试生的工作。设有考点的院校要做好组织报名和考试工作。各招生单位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保质保量完成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

各市(州、地)招生办要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领卷和组织考试等各项考务工作。特别要把试卷保密工作认真抓实抓细。做到万无一失,确保试卷安全。

二、招生计划

各招生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规模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各招生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在招生录取阶段,各招生单位可根据生源情况在本单位原招生计划规模内对招生学科、专业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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