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的报名仍采用网上上报“考生报名数据资料”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11日至2007年4月13日。
四、考试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3]182号及粤价函[2003]245号规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每科5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每科65元。
五、准考证领取
个人报考考生请于2007年5月28日——6月1日期间到东莞市会计学会领取准考证,培训机构请于2007年6月4日到东莞市会计学会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教材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推荐使用广东省财政厅编写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列教材。
七、学历认证
若报名点对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该考生提交通过有关省市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教育网站对其有效证书编号的学历认证查询结果,或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各代理点的学历认证书。(东莞市代理点地址: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22861696)
八、证书发放
对具备免试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合格的,发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对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成绩同时合格的,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对《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的,发放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
考生凭有效期内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东莞市财政局
二○○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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