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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06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分数线的通知

2006-8-17 10:49:13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会计科(处):

2006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阅卷评分工作已结束,根据考试总体得分情况,经研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以60分为合格分数。具备免试《会计基础》,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同时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证明2年内有效。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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