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05年度大纲相比,2006年度考试大纲首次在形式上做了重大变更,在考试大纲总体部分增加了导言,对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能力做了描述;在分科大纲中对通过该科目考试的具体能力做了分别描述。其次,分科大纲中主要内容的变化如下: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科目未做较大修订;审计科目第一章、第二章依据截至2005年12月31日的最新法规做了修订;经济法科目中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法、证券法依据截至2005年12月31日的最新法规做了修订;税法科目中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务行政法制依据截至2005年12月31日的最新法规做了修订。通过本次修订,考试大纲对于考生复习应考更具有引导作用。”
据悉,今年的CPA考试教材也会在五一假日结束后,陆续在全国各地上市,考生可联系购买。 因中注协教材出版延误,全国各省市预计会在5月8号左右陆续发送06年CPA考试教材。各考生届时可以与当地主管机构联系领书事宜。 关于CPA考试报名的问题解答 1.问:我已经通过了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和税法科目的考试,没有通过会计科目考试,但我在2002年已取得了高级经济师职称,请问我可否直接办理免试会计,应当如何办理? 答: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按照《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按照上述规定,具有高级职称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但按所问情况,申请免试会计还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即具备申请免试会计的专长情况(包括会计方面的论文、著作等)。申请免试的程序为: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经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