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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法草案完成 国家教育考试作弊最高判7年

2005-9-14  http://education.163.com   代小琳  

●适用范围只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

目前我国正在起草制定的《考试法》的适用范围只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例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自考、成人高考等。其他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组织考试,如司法考试、会计师资格考试、托福、雅思等不包括在内,学校自己组织的种种考试也不在适用范围内。

内容草案涉及考试每个环节

●草案不仅规范了考试过程,而且对于涉及考试的每个环节都从法律上管理

规范出题老师遴选条件

据了解,《国家教育考试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有200多条法条,基本框架包括总则;教育考试法的调整范围;考试方法和成绩认定等内容;涉及考试大纲,命题组织、命题人员的资格、命题的方式、考试的方式等问题;试题管理等问题;考试成绩评定与考试信息管理;考试安全保密与监督;法律责任等。

据草案课题组核心成员透露,草案不仅规范了考试过程,而且对于涉及考试的每一个环节,包括出题、考试的组织管理、考场设置、阅卷、成绩的使用、录取等诸多环节,都从法律上来管理。“主要是为了维护考试本身的公平公正,规范主考和考生各自的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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