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以上未婚男性 比例呈上升趋势
目前,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备受全社会广泛关注。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不仅是一个人口的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持续时间过长,必然影响社会稳定。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03,自“五普”以来,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升,2005年,全国1%的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7.02,形势十分严峻,其基本特征是:孩次越高,性别比越高,农村高于城镇,少数民族地区尤为突出,城镇地区亦成缓慢上升趋势。当前,我省边远城镇农村地区,农村男性困难群体的婚姻挤压问题较为严重,全省30岁以上的未婚男性比例呈上升趋势。
面对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升高的严峻形势,《意见》制定了一系列的综合治理措施,一是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列入各级党政和相关部门的责任目标,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的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二是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消除性别比歧视为重点,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三是要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对农村计划生育女儿户给予奖励,在扶贫济困、慈善救助、贴息贷款、就业安排、项目扶持中对计划生育女儿户予以倾斜,推动“幸福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公益活动。鼓励男到女家落户,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屋等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等权益。其次,认真实施《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政策法规,强化依法治理,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和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及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