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生成绩信息采集及成绩公布
考生成绩信息的采集由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在2007年6月11日-6月23日内集中完成。
2007年6月23上午8时采用四种方式向考生公布成绩。
第一种是通过自动语音信息台查询;第二种是通过160人工语音信息台查询;第三种为手机短信点播查分;第四种是通过互联网查询。考生可按《准考证》上公布的查分方式进行查询。
需要高考成绩证明的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高考成绩查询的网页,加盖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公章即可。
六、考生电子档案的管理与使用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管理系统属于国家事务性信息系统,考生电子档案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专用信息,要建立岗位责任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考生电子档案仅限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向有关学校提供,其余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考生电子档案。
七、附则
对于不参加全国统考的保送生、小语种等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各类考生,必须在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否则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本方案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