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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高考报名办法出台 品质不合格不得填报

中国校园文化网  www.ccca.org.cn  2007-10-25 14:43:4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沈考萱王琦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2009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已经正式出台。全省高考(高考新闻,高考说吧)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1日至2日,逾期不予补报。

4类人员不得报名

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4类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患有国家规定的传染性疾病者。

志愿填报有规矩

1.根据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报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2007、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取得规定等级:①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②艺术、体育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和普通类考生一致;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信息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2)往届考生参加2006或2007年度普通高考综合考试,其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的(信息技术不作要求),准予其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

未取得2006或2007年度普通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必须参加2007或200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其必修科目测试(含信息技术)等级要求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3)在外省借读的江苏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高中会考部门出具的2006或2007年度会考成绩证明,江苏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的往届考生,按相关政策,准予其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信息技术不作要求)。

持有外省省级高中会考部门出具的2008届的高中会考成绩证明的应届考生,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江苏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即须符合相应报考科类对必修科目(含信息技术)测试的等级要求。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报高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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